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19 17:26:01
2019年12月18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官網發布公告,披露《ESG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咨詢總結,陳述了市場各方對5月17日《指引》修訂建議的反饋意見,并決定在對修訂建議略作調整后推行,并計劃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開始財政年度實施。
每經編輯 成錦鴻
2019年12月18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官網發布公告,披露《ESG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咨詢總結,陳述了市場各方對5月17日《指引》修訂建議的反饋意見??傮w來看,各項修訂建議都獲得83%或以上的支持,顯示市場對ESG報告的較高支持度。因此,港交所決定在對修訂建議略作調整后推行,并計劃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開始財政年度實施。這將成為港交所自2012年以來的第三版《指引》。
第三版《指引》主要做了了五個方面的重大修訂。
首先,《指引》將一部分半強制(“不遵守則解釋”)披露指標升級為強制披露指標。這些指標包括董事會聲明納入ESG管理相關內容、披露原則的應用情況及對報告披露范圍的解釋。關于董事會聲明,《指引》提出了十分明確的要求,包括下列內容: (a) 董事會對ESG事宜的監管;(b)董事會對ESG事宜的管理手法及策略,包括評估、優次排列及管理重要的ESG相關事宜的過程;(c)董事會如何按ESG相關目標檢討進度,并解釋它們如何與發行人業務有關連。
第二,《指引》新增有關氣候變化的層面及修訂環境關鍵績效指標。這里比較值得關注的是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強調。《指引》要求,在一般披露方面,發行人披露識別及應對已經及可能會對發行人產生影響的重大氣候相關事宜的相關減緩措施的政策;在關鍵績效指標方面,發行人說明已經及可能會對其產生影響的重大氣候相關事宜,以及其應對的行動。此外,《指引》還規定發行人要披露范圍1(主要是自有設施產生的排放)及范圍2(主要是消耗電力產生的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第三,《指引》提升社會關鍵績效指標的披露責任,將所有社會指標從第二版的“自愿披露”提升為“不遵守則解釋”。港交所解釋說,此舉的目的是“強調環境與社會風險應被平等對待,并藉此提升發行人對社會問題可能造成的影響的關注,尤其當有關影響的重要性或不下于環境風險”。
第四,《指引》修訂了一些社會關鍵績效指標。包括規定發行人披露過去三年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數及比率,披露有關識別供應鏈每個環節的環境及社會風險的慣例、在揀選供應商時促使多用環保產品及服務的慣例及相關執行及監察的方法,還要披露發行人向董事及員工提供的反貪污培訓的情況。
第五,《指引》鼓勵發行人尋求獨立驗證以加強所披露的ESG資料的可信性。港交所認為,發行人若取得獨立驗證,應在ESG 報告中清晰描述驗證的水平、范圍和所采用的過程?!吨敢分厣?,報告驗證屬自愿性質,非強制規定。
此次《指引》修訂,港交所共收到156份回應意見,來自市場從業人士、上市公司、專業團體、非政府組織及投資管理公司??傮w看,回應意見的支持率較高,在83-99%之間。其中,ESG報告只要上網不用印刷的修訂建議獲得99%的支持率。其次是向董事及員工提供的反貪污培訓的披露建議,支持率為94%。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披露建議也獲得90%的支持率。
這主要得益于香港市場投資者對ESG議題特別是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度快速提升。兩天前的12月16日,香港證監會剛剛發布了一份《有關在資產管理中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和氣候風險的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市場活躍參與資產管理的公司中有68%清楚確認ESG因素可能是財務風險的來源,及對投資組合有所影響。大部分接受調查的資產管理公司均對港交所加強上市公司ESG披露的建議表示贊同,因為可以讓資產管理公司在投資及風險管理過程中能有更多優質、有利于作出決定的ESG和氣候變化相關資料可供使用。
此外,港交所的信心也來源于上市公司對2015年第二版《指引》的積極響應。港交所搜集了400名隨機挑選發行人2018財年ESG報告,發現所有上市公司都能在規定時間內發布ESG報告,大部分(占63%)上市公司同時發布年報和ESG報告。
具體到披露內容,有些披露指標確實和上市公司關聯不大,按“不遵守則解釋”條文,上市公司只要解釋清楚即可不予披露,但港交所發現只有3%的公司以“解釋”方式處理。港交所推測,很多上市公司以為“遵守”比“解釋”要好,所以寧愿勉強“遵守”不愿“解釋”。因此,港交所在第三版《指引》中多次強調:若有些披露指標對上市公司自身確實不太相關,如實說明即可,“解釋”并非退而求其次的選擇。這從側面反應出上市公司對港交所《指引》的重視。
第一,ESG信息披露升級趨勢確立。這次修訂毫無疑問是從整體上升級了對上市公司的ESG披露要求,特別是整個ESG報告指引從原來的不遵守則解釋提升到部分指標強制披露,這個趨勢已經很明朗了。港交所對H股的行動也會產生一定的漣漪反應,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刺激A股的ESG報告政策。
第二,董事會宜盡早介入ESG事務。第三版《指引》納入強制披露的內容之一是董事會對ESG的管理問題,這表明了港交所希望董事會重視ESG的立場。港交所認為目前的ESG報告大多欠缺有關董事會參與ESG匯報過程及ESG管治架構的詳情,所以《指引》修訂特意納入這一建議。建議上市公司董事會盡早重視ESG,并建立相應的治理架構。
第三,上市公司要重視應對氣候變化。《指引》多次引述“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TFCD)”工作小組的政策建議,除了規定上市公司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的舉措外,還規定了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披露。這一點應該引起上市公司的高度重視,特別是金融業的上市公司,考慮將TCFD的政策建議引入風控框架。
第四,ESG量化管理不可避免。《指引》的多處修訂和量化披露有關,即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到具體數字,如排放量、能源使用、用水效益、減廢等數據。此外,ESG報告發布時間被壓縮,鼓勵財報和ESG報告同步制作,這意味著上市公司要建立更高效的ESG信息管理體系,量化管理不可避免。
《ESG報告指引》修改要點:
(文章作者:商道縱橫總經理 郭沛源)
封面圖片來源:港交所官網文件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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