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11 22:56:30
同時,證監會今晚還披露了對楊衛東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私募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楊衛東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何劍嶺
圖片來源:攝圖網
今日晚間,證監會網站更新的一則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時任中聯金儲(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期貨投資總監及中聯金儲-國金證券-中聯金儲先鋒組合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楊衛東利用期貨交易利益輸送,導致管理基金財產虧損超百萬元,證監會決定對楊衛東采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的市場禁入決定書稱,當事人楊衛東時任中聯金儲期貨投資總監及中聯金儲-國金證券-中聯金儲先鋒組合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據了解,先鋒組合1號期貨賬戶于2017年8月2日開立于海證期貨有限公司,中聯金儲是該基金管理人,楊衛東擔任基金經理負責交易決策,日盤交易由中聯金儲交易員負責下單,夜盤交易經中聯金儲授權由楊衛東本人下單操作。 “王某才”期貨賬戶于2016年11月23日開立于東航期貨有限責任公司,王某才與楊衛東系同學關系,該期貨賬戶資金主要來源于楊衛東,且開戶后一直由楊衛東實際控制使用,由楊衛東決策并使用中聯金儲辦公電腦或其個人電腦下單。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在“bu1809”“ag1809”“zn1809”“zn1810”“zn1812”“zn1904”“sn1809”“sn1901”“cu1812”“cu1902”“jm1901”等22個合約上,楊衛東先控制“王某才”賬戶在日盤正常開倉,隨后在下一交易日夜盤集合競價時段,“王某才”賬戶與“先鋒組合1號”賬戶相互成交獲利,最后“先鋒組合1號”賬戶再平倉了結。上述期間,“王某才”與“先鋒組合1號”對上述合約相互交易共918手,導致“先鋒組合1號”賬戶虧損1,147,261.14元。
市場禁入決定書指出,楊衛東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的相關規定,構成利益輸送違法行為。
決定書稱,楊衛東所實施的利用期貨交易利益輸送行為,持續時間長,涉及多個交易場所,導致管理基金財產虧損超百萬元,違法情節嚴重,依據《私募辦法》第三十九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六項、第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楊衛東采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同時,證監會今晚還披露了對楊衛東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私募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楊衛東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這次證監會的處罰之前,去年12月,也是因為上文所說的利益輸送,中基協對楊衛東作出了紀律處分決定。
“根據《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項,《私募基金監管辦法》第二十九條,《會員管理辦法》第四條,《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第六條的規定,協會決定對楊衛東作出以下紀律處分:加入黑名單,期限為十年。”中基協稱。
在楊衛東被罰的同時,其所在的中聯金儲也逃脫不了處罰,2019年12月27日,中基協取消了其會員資格,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暫停受理私募基金備案3個月。
基金業協會認為,中聯金儲的違規行為主要有2個方面:
一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中聯金儲對其基金經理楊衛東的授權過大,將夜盤交易全權授權給楊衛東,并默許由楊衛東自己下單交易。由于沒有嚴格執行投資決策和下單交易相分離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為楊衛東從事違法交易提供了可能。
二是公司合規管理存在漏洞。中聯金儲對楊衛東的異常、違規交易疏于有效監督和管控,導致在較長期間內都未能發現其涉嫌利益輸送的違法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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