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1-04 13:42:51
每經編輯 畢陸名
據新浪微博2023年1月4日消息,劉鑫(現用名劉暖曦)微博賬號個人頁面顯示,“因違反社區公約,該用戶處于永久禁言狀態。”
2022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與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生命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法院認為,劉暖曦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判處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及案件受理費另需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萬元。圍繞法院判決的近70萬賠償,1月3日,江秋蓮發文不滿劉鑫對賠償款發起募捐,引發眾多網友關注。
劉鑫在2日晚和3日通過微博回應募捐,“會公示去向”,稱打工掙錢后會全部歸還。
1月2日晚間,劉鑫在微博發文表示自己正經歷著網暴,一度想自殺。希望給自己時間和空間去湊齊賠償款。
對于近70萬賠償款,她稱“如果有人愿意幫我,我叩謝你們,我會一筆筆記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
但在1月3日15時許,這段文字改成了“該我自己承擔的我一定承擔。我有手有腳,我不怕吃苦,什么臟活累活都可以干。這些資助,我會公示去向,我掙錢以后,會一筆一筆全部還回去”。
劉鑫于1月3日下午14時許再次轉發這篇文章,并強調“請給我介紹工作”“這些資助會公示去向,掙錢以后會一筆一筆還回去”。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劉鑫的這篇文章下開通了打賞功能。截至16時,有數百人對該文章進行了打賞。1月3日下午,澎湃新聞發現該文章已經關閉了打賞功能。
江歌母親江秋蓮1月3日在微博發文稱,劉鑫屢次因違規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冊新賬戶,并持續在網絡發布歪曲事實的文章,還對法院判決的賠償款發起網絡募捐,申請管理員關閉劉鑫賬號。
1月4日,澎湃新聞發表題為《劉鑫募捐賠償款是在挑戰法律的嚴肅性》一文。文中指出,江歌事件這幾年帶來了太多風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經做出了終審判決,這也意味著一切已經塵埃落定,對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沒有了繼續糾纏的必要。判決中說得很清楚:劉暖曦(即劉鑫)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既然有過錯,就必須承擔責任。不管劉鑫本人是否認同判決,都應該積極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責任。用募捐來支付賠償,無疑形成了對法律嚴肅性的挑戰。
1月3日,極目新聞也發表題為《劉鑫對近70萬賠償款發起募捐,爭議太大的打賞還應及時叫停》的評論文章指出,無論是為了維護法律判決的尊嚴,還是為了蕩滌網絡空間的污濁,平臺都應該對這樣充滿爭議,令人寒心的打賞行為及時叫停,不要充當小丑演出的舞臺,更不要讓這場鬧劇卷入更多利益糾葛。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新浪微博、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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