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30 20:40:23
每經編輯 盧祥勇
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22年度深圳法院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結的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與藍電(深圳)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下稱藍電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入選。
工商資料顯示,藍電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注冊資本100萬。一般經營項目包括汽車配件、汽車用品、汽車裝飾品的銷售;提供代駕服務等,許可經營項目包括汽車美容、汽車維修服務。
法院介紹,被告藍電公司作為新能源汽車行業經營者,其一方面通過網絡平臺發布針對特斯拉公司產品的誤導性負面評價,另一方面在其店鋪中使用“特斯拉”“LIGHTNING×TESLA”等標識及特斯拉車標,并同時懸掛兩家公司商標的旗幟,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其與特斯拉公司存在特定聯系,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被告藍電公司一是陸續發表了多篇文章,使用“小氣巴拉的特斯拉”“毛坯房汽車”“特斯拉出了名的導航不行,千萬別用官方導航,絕對讓你繞路繞到吐”“糟糕的座椅”等內容對原告進行評價;二是藍電公司在其經營的店鋪中多處使用“特斯拉玻璃膜”“特斯拉輪轂罩定制”“特斯拉輪轂改色”“藍電LIGHTNING汽車工作室.特斯拉”“LIGHTNING×TESLA”,并在其店鋪中懸掛原被告兩家公司的標識的旗幟。特斯拉公司以藍電公司對其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認為,一方面藍電公司在小紅書平臺所發布的文章中所表述的“小氣巴拉的特斯拉”“特斯拉出了名的導航不行,千萬別用官方導航,絕對讓你繞路繞到吐”等內容已經超出了客觀、合理評價的范圍,其表述顯然會使原告的客戶產生對原告產品的負面評價,損害了特斯拉公司的商業信譽;另一方面,藍電公司在大眾點評上的店鋪名稱直接出現了“特斯拉”三個字,在其店鋪中懸掛“LIGHTNING×TESLA”字樣,店鋪標有特斯拉車標,商戶的價目表上均有“特斯拉”字樣等行為顯然會讓一般消費者誤認被告與原告存在特定聯系。藍電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藍電公司停止侵權,在“小紅書”平臺和“大眾點評”平臺發布聲明為特斯拉公司消除影響,賠償特斯拉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雙方均未上訴。
法院介紹,本案涉及新能源產業新型公司行為正當性審查問題,新能源汽車行業融合了新能源、互聯網、大數據等多項技術變革,本案特斯拉公司在電動驅動汽車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告一方面利用網絡媒體發布貶損原告商譽,另一方面在其經營的店鋪中懸掛兩家公司商標的旗幟等行為讓一般消費者誤認被告與原告存在特定聯系。被告通過上述行為迅速占領市場,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案判決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具有鮮明的司法導向。
編輯|盧祥勇 杜波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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