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15 19:46:37
每經記者 張海妮 每經編輯 楊夏
今日(6月15日),華原股份(BJ838837,股價3.85元,市值5.84億元)發布了關于與華南理工大學簽訂共建聯合實驗室協議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產品競爭力,促進公司業務發展,鑒于公司與華南理工大學的科研、技術和產業優勢,公司與華南理工大學于2023年6月15日簽訂了聯合實驗室合作協議書。
聯合實驗室所需經費包括日常運行經費和項目研發經費。第一個年度日常運行經費為300萬元(含增值稅),后續每年運行經費由聯合實驗室提交經費預算表,華原股份核準后確定年度預算。聯合實驗室合作項目研發經費由華原股份依據有關項目協議的具體金額匯入華南理工大學指定銀行賬戶,再由聯合實驗室專款專用到具體項目。
合作預期目標為:研究典型過濾器產品的成本優化方案、研究并建立過濾材料及過濾器的性能模擬、開發先進過濾材料制造技術與裝備、開展新型纖維或納米纖維過濾材料及過濾器的應用研究、開展關鍵領域的過濾與分離技術及其應用研究,大力促進學科交叉和產教融合,形成具有行業特點、中國特色和達到國際標準的高端人才培養和匯聚高地。
關于研究成果的歸屬與分享,雙方約定:1.屬聯合實驗室立項完成的合作項目研究成果,未經雙方事先書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申請專利等任何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項目研究成果泄漏和轉讓給第三方。2.聯合實驗室的合作項目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過濾材料、過濾器、測試裝備、制造設備等,其知識產權應由雙方共享,如果需要申請專利等任何知識產權,須經過雙方書面一致同意后,方可實施申請。3.由華南理工大學獨立出資完成的項目,相關科研成果應優先向華原股份轉讓。已經轉讓給華原股份的,華南理工大學不得再將相關成果用于任何商業用途。
協議有效期為五年,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前,雙方視合作情況,決定是否續簽或終止協議。
公告稱,協議簽訂系公司日常性經營行為,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重大影響,對當期業績和財務狀況不構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相關協議的簽訂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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