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券商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修訂,刪除以規模為導向的業務能力指標!A類與B類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14 22:25:59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彭水萍

    7月14日,為落實深化債券注冊制改革,進一步促進證券公司提升債券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的內控水平、執業質量和服務能力,強化分類監管,促進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發布《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

    中國證券業協會表示,本次修訂突出注冊制下提高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的內涵和要求,系統總結過往評價實踐經驗,充分體現激勵與約束并重的評價導向,推動證券公司強化債券業務全流程規范管理。另外,證監會也評價認為,《評價辦法》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監管與市場引導并重,旨在推動證券公司強化債券業務全流程規范管理,進一步夯實注冊制下證券公司的“看門人”責任。

    主要有五方面修訂

    本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調整評價體系框架,以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內控管理、執業質量與服務能力三方面具體展開,將原制度人員、合規展業、風控實效、市場秩序維護、服務國家戰略等指標整合重組,刪除以規模為導向的業務能力指標,并優化相關指標計分依據和方法。 

    二是增加評價打分主體,全面反映債券執業水平,修訂后評價主體調整為在證監會債券部統籌下,以協會為牽頭單位,聯合證監局、交易所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對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進行評價。

    三是全鏈條跟蹤項目質量,在原評價體系的基礎上,更加突出對債券業務的各環節質量的評價,形成債券項目合規內控,以及承攬、承做、申報、定價配售、發行利率、受托管理、服務實體經濟等全業務流程的評價體系。

    四是促進A類證券公司在行業中能夠真正體現“榜樣”作用,對A類證券公司增加了評價期及評價期后未存在債券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等基礎要求。

    五是實現評價結果的動態管理,評價結果發布后持續跟進證券公司執業質量情況,形成常態化跟蹤評價機制。

    此外,此次《評價辦法》修訂,將企業債券中介機構分類評價一并納入,實現統一規范。按照企業債券職責劃轉過渡期安排,2023年企業債券中介機構執業評價標準、工作流程和機制保持不變,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明年企業債券相關中介機構將統一納入評價范圍。

    A類與B類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評價指標滿分為100分。其中,內控管理指標滿分為15分,執業質量指標滿分為55分,服務能力指標滿分為30分。評價期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證券公司評價得分高低,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在協會網站公示。 

    協會表示,原則上年度評價時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前20%的證券公司劃為A類,評價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后20%的證券公司劃為C類,排名中間部分的證券公司劃為B類。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度評價后形成A類與B類的基礎分,基礎分分別為兩個類別最后一名的得分。A類與B類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年度評價結果發布后,因內控管理指標新增扣分導致總分低于A類與B類基礎分的,評價結果動態下調至相應類別。

    當然,A類證券公司還應當滿足下列基礎要求:評價期及評價期后未因債券內控、承銷或受托管理業務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評價期及評價期后未因重大違法違規事項被采取過行政監管措施且未因涉嫌違法違規事項正在被立案調查,以及內控處罰處分指標得分不為0;評價期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規模在行業中位數以上;評價期及評價期后未因債券內控、承銷或受托管理業務出現被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終審)或者被仲裁機構裁決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受過相關處罰處分的除外),及未出現其他引起市場重大負面輿情的情形;評價期及評價期后未出現債券業務重大廉潔從業問題。 

    相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證券公司為C類:未按要求報送評價材料的;項目處罰處分指標得分為0的;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其他協會認為應當納入的。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多家券商債券業務領到罰單,涉及民生證券、五礦證券、聯儲證券、華金證券、川財證券、宏信證券、國海證券、首創證券等,而民生證券與五礦證券均各收2張罰單。其中,今年1月上海證監局對民生證券采取警示函措施;今年4月,上交所對民生證券予以書面警示。2張罰單原因均為民生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個別債券項目對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的專業意見核查不充分,對審計報告中內容遺漏、數據錯誤等情況未要求審計機構補充或更正;個別債券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內容不準確,部分盡職調查材料引述的財務數據有誤。二是債券受托管理方面,個別債券項目未及時就發行人的嚴重失信行為向市場公告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12051786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證券投資 證券 債券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

    国产日本精品在线观看_欧美日韩综合精品一区二区三区_97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_国产中文字幕六九九九
    <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