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12:28:18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石墨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政策應詢答記者問
問:10月2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關于石墨物項出口管制公告。請問中方此次調整石墨物項的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慮?
答:10月20日,中國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將此前實施臨時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種高敏感石墨物項正式納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同時,取消對爐用碳電極等5種主要用于鋼鐵、冶金、化工等國民經濟基礎工業的低敏感石墨物項的臨時管制。上述政策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們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產國和出口國,長期以來,堅定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石墨物項實施臨時管制。近期,中國政府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對石墨物項臨時管制措施進行全面評估,并作出有進有出優化調整的決定,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于保障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安全穩定,有利于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方實施出口管制正常調整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出口符合相關規定的,將予以許可。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對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項范圍進行優化調整,對部分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一)高純度(純度>99.9%)、高強度(抗折強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參考海關商品編號:3801100030、3801909010、6815190020)。
(二)天然鱗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參考海關商品編號:2504101000、2504109100、3801901000、3801909010、3824999940、6815190020)。
二、除上述物項外,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其他物項取消臨時出口管制。
三、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協議的原件或者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掃描件;
(二)擬出口物項的技術說明或者檢測報告;
(三)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
(四)進口商和最終用戶情況介紹;
(五)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四、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出口申請文件之日起進行審查,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并在法定時限內作出準予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本公告所列物項的出口,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準。
五、經審查準予許可的,由商務部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以下簡稱出口許可證件)。
六、出口許可證件申領和簽發程序、特殊情況處理、文件資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務部、海關總署令2005年第29號(《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出口經營者應當向海關出具出口許可證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并接受海關監管。海關憑商務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驗放手續。
八、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超出許可范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由商務部或者海關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同時廢止。(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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