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06 20:35:29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陳俊杰
因連續多年未準確披露同業競爭情況,宏創控股(SZ002379,股價4.55元,市值51.71億元)和公司時任高管收到了警示函。
11月6日晚間,宏創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山東宏創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8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在2017-2021年年報中,宏創股份均披露與控股股東山東宏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宏橋)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
不過,這卻與事實明顯存在不符情況。山東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山東宏橋控制的濱州宏展鋁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州宏展”),與宏創控股自2017年以來一直存在同業競爭。
之所以是2017年至2021年,源于山東宏橋在2017年成為宏創股份前身魯豐環保的控股股東。
2017年1月19日,魯豐環保與港股公司中國宏橋同時發布公告稱,中國宏橋子公司山東宏橋已與魯豐環保控股股東于榮強簽訂了新的股份轉讓協議,山東虹橋擬以19.95億元的價格收購于榮強所持有的魯豐環保28.18%的股權。待本次股份轉讓完成過戶登記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化,山東宏橋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在更換控股股東后,宏創控股的主營業務并未發生太大改變,公司主要從事于鋁板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用于下游容器箔、家用鋁箔、藥用鋁箔產品的生產制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雖然2017-2021年間在財報中一直否認同業競爭,但在2022年財報中,宏創股份在同業競爭上改變了以往的口風。
在2022年財報中,宏創控股披露了同業競爭情況,并稱山東宏橋間接控制的濱州宏展與上市公司存在部分產品重合或相似的情形。對于該同業競爭的解決措施,宏創控股稱,為解決濱州宏展部分產品與公司存在重合的問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已于2022年7月出具了《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就解決同業競爭的問題作出了相關安排和承諾。
然而,因為沒有在2017年-2021年間準確披露同業競爭情況,宏創控股最終沒有逃過監管的處罰。
警示函顯示,宏創控股2017-2021年年報中關于同業競爭的內容披露不準確,違反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17]17 號)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警示函稱,趙前方作為時任董事長,張偉、朱凱、楊光廠作為時任總經理,肖蕭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對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提及的高管及宏創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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