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2 18:32:59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趙云
2024年4月12日,證監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場一司司長張望軍在會上介紹,高頻交易是指短時間內申報、撤單的筆數或頻率較高,以及單日申報、撤單筆數較高的交易行為。目前,證券交易所對高頻交易的篩選標準是,每秒最高申報速率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2萬筆以上。從篩選結果看,高頻交易賬戶數量總體不多,但交易金額較大,約占程序化交易額的60%。從境外市場情況看,高頻交易一直是各國監管機構關注的重點。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充分借鑒國際市場監管經驗,從維護市場公平和交易秩序出發,對高頻交易提出了更嚴格的差異化監管要求。
一是額外報告機制。高頻交易過程中,系統安全性、穩定性至關重要。一旦發生故障,可能影響市場正常交易運行。因此,除一般報告要求外,《管理規定》還要求高頻交易報告系統服務器所在地、系統測試報告、系統故障應急方案等額外信息。
二是差異化收費。不少境外交易所都對高頻交易收取更高費用,目的是運用市場化調節手段,引導高頻交易主動控制交易頻率,規范交易行為。在《管理規定》中授權證券交易所提高高頻交易收費標準,并考慮收取撤單費等其他費用。這方面證券交易所還將另行作出規定。
三是交易監管適當從嚴。根據《管理規定》,證券交易所將對高頻交易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可按規定從嚴采取管理措施。這有利于督促高頻交易投資者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依法合規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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