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6 02:06:45
游離“灰色地帶”的商業預付卡正式步入了監管時代。
針對違反財務紀律、缺乏風險防范機制、公款消費和收卡受賄等突出問題,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 《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從實名制、非現金購卡及限額三方面監管當今商業預付卡市場。
《意見》把預付卡分為多用途和單用途兩種,規定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據 《2009年中國預付卡行業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國內流通領域預付卡發卡資金規模達到10925億元,交易筆數17.5億次,吸收沉淀資金約397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了解到,已有數家四川機構向央行成都分行申報支付許可證。
不記名卡面值不得超千元這次出臺的《意見》提出三項要求:一是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 (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意見》同時強調,嚴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公務活動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業預付卡。凡收受商業預付卡又不按規定及時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數額的現金論處。對涉嫌受賄的,依法嚴肅查處。
已有企業申報支付許可證根據《意見》,商業預付卡以預付和非金融主體發行為典型特征,按發卡人不同可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未經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一經發現,按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予以查處。對商業企業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商務部門要強化管理,抓緊制定行業標準,適時出臺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未經批準,不得發行預付卡。
記者昨日從央行成都分行了解到,雖然《意見》推出才幾天,已有數家四川機構開始向央行成都分行申報支付許可證。
昨日,四川最大的預付發行企業“和信通”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已在央行備案,同時也向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提出了第三方支付許可的申請。據介紹,和信通預付卡目前可在四川4000多商鋪進行刷卡服務。
規范預付卡發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商業預付卡市場亂象叢生。不僅辦卡的數額不限、開具發票隨意,還迅速生成了一撥以購物卡套現為生的“黃?!?。一位長期收購購物卡的“黃牛”告訴記者,一個月下來可以收到幾十萬的額度。
“家樂福購物卡不用實名,數額也不限,用來送禮非常不錯。”記者在北京石景山家樂福了解到,家樂福在推廣購物卡的宣傳中,已然將卡視為了一種贈送禮品。
另外,購買家樂福購物卡的“額外”好處在于發票的類別并不受太大限制,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禮品、辦公用品可以隨便開。
據了解,這次《意見》在規范商業預付卡發票方面也作出了較詳細規定。發卡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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