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1 15:25:41
每經編輯 熊玥伽
關于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建議
【建議概述】
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以個人為單位對納稅人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紤]到家庭經濟負擔的差異,個人的實際稅負能力并不相同。根據個人所得稅調節居民收入、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標和原則,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以家庭中夫妻雙方共同所得進行聯合申報納稅,申報時根據納稅人家庭中贍養、撫養、就業和教育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扣除數。
【建議依據】
1.家庭是一個經濟整體,家庭經濟負擔制約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家庭經濟負擔具有很大的差異性,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公平地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目前,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了許多需要贍養農村老人的家庭,按照家庭為單位征收所得稅,可以在社會保障力度不足的情況,加大家庭的社會保障功能。
2.許多發達國家實行的家庭課稅制,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有著積極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目前世界上有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包括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以美國為例,個人申報的類別可為單獨申報,已婚共同申報、已婚分別申報、家庭之戶主或符合條件的鰥寡者申報。
【建議方案】
1、應稅收入的確定
目前我國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需按不同應稅項目分項計算,共分十一項。以某項應稅項目的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該項費用減除標準后的余額,為該項應納稅所得額。
建議以家庭全體成員取得的各類應稅所得為征稅對象,將現有的應稅項目區分為經常性收入與非經常性收入兩類。經常性收入,包括各種形式的報酬、津貼以及勞務收入,扣除家庭生計費用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非經常性收入,包括股息和長期投資等資本利得,單獨計算并統一按照一定稅率課稅。
2、對家庭生計費用的合理扣除
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稅負應與家庭成員的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及其消費水平密切相關。因此,建議制定出各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家庭主要成員(如夫妻雙方)的生計費用扣除標準;然后,對其他家庭成員(如老人與小孩)根據不同情況予以不同比例的折算;最后,將家庭成員的生計費用扣除數予以合并。
納稅家庭有文件證明費用超過這些金額的,如要扣除更高金額,必須列舉可扣減稅目,建議以下費用允許列舉扣減:慈善捐贈;畸高的醫藥費用;超過一定金額的盜竊和以外損失;就業培訓費;子女教育費等。
3、稅率的適用
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將取決于納稅家庭應納稅所得額金額,建議參照目前“工資薪金”的適用稅率,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并建議稅級隨每年通貨膨脹而進行調整。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