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9 00:59:16
7月27日下午,參與蘭渝鐵路LYS-11標段施工的兩位包工頭齊祥林和許興明向記者透露,他們在施工時連合同都沒簽。
每經編輯 杜冉樂 每經記者 劉林鵬 金微 發自成都 北京
杜冉樂 每經記者 劉林鵬 金微 發自成都 北京
縱貫甘、川、渝三省市的國家重點項目蘭渝鐵路正在逐步復工。
然而一起普通的“討債門”卻暴露出了鐵路項目層層分包背后的亂象。
7月27日下午,參與蘭渝鐵路LYS-11標段施工的兩位包工頭齊祥林和許興明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他們在施工時連合同都沒簽。
齊、許兩位包工頭還稱,“蘭渝鐵路(他們施工的項目路段)存在著偷工減料的情況。”
對于“偷工減料”的指控,工程承建方中交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路橋)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予以否認。中交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前身為路橋集團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路橋國際2012年2月23日按照大股東——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回歸”A股部署,公司成為中國交建的全資子公司。
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馳道隧)是蘭渝鐵路LYS-11標段的分包方之一。該公司項目經理王金彪向記者表示,“他們(齊祥林、許興明)最終目的是騙錢,我們已經向公安部門報案。”
王金彪還稱,項目只是有些小問題,沒有大問題。
記者了解到,近日,鐵道部質檢站已派了30多位人士到該項目進行了實地檢查,最終結果尚未出爐。
曝料:混入石塊每方可賺410元
蘭渝鐵路是橫跨甘肅、四川、重慶三省市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公開資料顯示,蘭渝鐵路于2008年9月28日開工建設,預計2014年建成通車。全線總長820公里,總投資774億元。
受“7.23”動車事故的影響,蘭渝鐵路去年全線停工。今年3月,部分路段開始復工,但至今還有少數路段仍處于停工狀態。
據齊祥林介紹,蘭渝鐵路第11工程段(LYS-11標段)的中標單位是路橋集團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路橋國際)路橋國際又將中標路段分段分包給了幾個私人公司。其中,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分包了LYS-11標段蒼溪縣境內(廟埡鄉)路段的20多公里路基、隧道、擋土墻、護坡、抗滑樁的建設。中馳道隧又將工程拆卸分包給各地包工頭,齊、許二人分包了到擋土墻和抗滑樁等鋼筋混凝土澆鑄工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路橋國際確為蘭渝鐵路LYS—11標段的承建單位。此外,在中馳道隧的官方網站“工程案例”一欄中,蘭渝線擋土墻施工現場的照片赫然在列。
“擋土墻應全部用混凝土澆鑄,但施工方(中馳道隧)要求他們在混凝土里夾雜了許多石塊,以降低混凝土成本。”齊祥林表示,混凝土的成本是460元/方,而片石一般是就地取材,成本僅為50元/方,每增加一立方米的片石,就可以從中賺取410元的差價。
在他看來,擋土墻在澆鑄過程中如果加入大量片石肯定會影響質量。此外,他們所施工的部分抗滑樁內的鋼筋的長度和數量不足,這嚴重影響抗滑樁的質量。
隨后,齊、許兩位包工頭向記者出示一些他們自稱是蘭渝鐵路工程質量問題的照片。此外,他們還向記者提供了的一張稱是中馳道隧方面寫給工程隊的便條,該便條上有如下說明:擋墻設計364方,實用326方,節約38方。擋土墻清理基礎、扔片石、裝沙袋……共計用工127個工。
值得注意的是,《鐵道部關于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通報》顯示,在近期在建項目監督檢查中發現,包括蘭渝鐵路在內的數個項目存在一些偷工減料、質量嚴重不達標的問題。
質檢部門現場檢查
對于工程質量的質疑,王金彪稱,這是齊、許二人在“敲詐”,工程沒有大問題。
“都是些小問題,哪個工程沒有一點質量問題?再說鐵路工程責任終身制,(如果出了大問題)都是要掉腦袋的事”。王金彪稱。
王金彪透露,鐵道部質檢總站連同成都站和貴州站以及蘭渝鐵路的業主方一共30多人對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這次檢查的很仔細,就算是這兩個包工頭沒舉報的內容,他們也檢查了。”
齊、許二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據他們了解,近日,鐵路工程質檢部門確實到實地進行了檢查,而且發現了一些問題。
8月7日上午,中鐵二院(成都)監理咨詢有限公司質量監督處朱姓負責人接受采訪時,承認公司參與了蘭渝鐵路部分路段的監理工作,不過對于記者所提到的蘭渝鐵路蒼溪段被指存在偷工減料等問題,他表示,“你所說的情況,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公司有派到現場的工程監理部總監,事大還是事小,他會有自己的判斷,該上報就上報,不該報就不報,公司實行總監負責制,他有處置(現場問題)的權力。
中鐵二院(成都)監理咨詢有限公司負責蘭渝鐵路LYS-11標段的曹總監在8月8日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鋼筋長度夠不夠,是由設計圖紙來判斷的,要是擋土墻內有問題,他們有雷達探測掃描儀,都能檢測出來”,他們只是配合鐵道部成都監督站,目前成都監督站還沒有調查結果,他們不便于下結論。
《鐵道部關于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通報》顯示,鐵二院監理公司(“中鐵二院”原鐵道部第二勘察設計院,簡稱“鐵二院”)曾被通報:中鐵三局施工、鐵二院監理公司監理的鄭西客專函谷關、閿鄉隧道存在拱頂襯砌空洞、裂紋、掉塊和二襯厚度不足等質量問題。
8月8日上午,鐵道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成都監督站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們也關注到了有關蘭渝鐵路LYS-11標段工程質量問題的質疑聲,目前他們正在調查之中,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
“層層分包”與結算糾紛疑云
齊祥林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一位內部人士將承包廣元蒼溪段的工程介紹給了中馳道隧的總經理張俊清,介紹費150萬元。
齊祥林表示,他們是通過中馳道隧當時的副總吳文洲介紹認識的,當時也沒簽正式的合同,“我們當初與中馳道隧只是口頭約定,沒簽合同。”
此外,齊、許二人表示,中馳道隧尚欠他們一筆用工款。原本應付給他們190萬元的施工款,但目前只付了130萬元,還有60萬元沒結賬,尤其是擋土墻當初約定125元/方,現在說只有105元/方,既然無法協商解決,那只好請第三方進行工程造價評估。
齊祥林還稱,“一年多時間里 (中馳道隧在蘭渝鐵路項目上)就更換4個項目經理,從接手時的高華杰,到李爾松、王森,再到現任的王金彪,他們就是害怕以后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沒干幾個月就走了,工資都沒要。”
不過,齊祥林上述說法沒得到中馳道隧方面的證實。
此前,《中國商報》亦報道稱,國家重點項目蘭渝鐵路,遭遇非法轉包,工程款成了唐僧肉被層層分割,因工程結算產生分歧引發的沖突不斷,施工方舉報,他們曾被索上億資金圍標,而且巨額中標操作費去向成謎。
“十個工程里有九個存在非法轉包,而這中間黑中介在里面起到了穿針引線的橋梁作用,這些中介,上頭連著一些路局和工程局的領導,下頭連著施工隊伍。”中國工程院院士、中鐵隧道副總工王夢恕曾向媒體如是描述目前鐵路工程領域的現狀。
值得注意的是,國資委紀委近日下發了一則通知,要求各主要參與鐵路工程建設的央企自查工程領域違法情形。
今年6月份國務院公布的《鐵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中也規定,鐵路建設工程的工程主體結構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不得轉包和分包??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簽訂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時明確各自的責任。
中馳道隧非常神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中馳道隧拖欠勞務款并非首次。2010年5月刊登于廣元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門戶網的一篇稿件顯示,2010年5月10日上午,123名外地籍民工到蒼溪縣政府反映他們在蘭渝鐵路11標段1分部的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務工,該公司拖欠他們的工資411081元,蒼溪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受理后,立即對中馳道隧發出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前將所欠的民工工資發放的每個民工手中。
“中馳公司神秘呀,尤其是老板張俊清,我們很難見得到一面。他以前是個導游,根本不懂工程。”齊祥林表示。
不過,對于上述說法,記者沒有得到中馳道隧的回復與證實。
公開信息顯示,四川中馳道隧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有公路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注冊資本金3100萬元,承建項目涉及四川、廣西和湖南等多個地區。
記者曾根據中馳道隧官網所留的地址“成都市通惠門3號錦都大廈5樓”登門造訪,但未尋得該公司的蹤跡。錦都大廈物業的一位人士稱,中馳道隧已搬走一兩年了。
工商檔案顯示,中馳道隧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冊資本為3100萬,成都青羊區鼓樓南街117號。記者到該地尋訪亦未能尋得中馳道隧的蹤跡。
就外界對蘭渝鐵路LYS-11標段工程質量的質疑,中交路橋此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我公司蘭渝鐵路LYS-11標段自進場施工以來,構建了完善的架子隊管理體系,嚴格落實了農民工工資發放制度。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蘭渝鐵路公司“四個標準化”管理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質量經得起考驗。”不過,上述書面回復中并未對違規分包的質疑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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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問題鐵路”專家稱處罰太輕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鐵路安全再次觸動社會神經,12條已開通和在建的鐵路項目齊陷質量門。據鐵道部文件顯示,12家相關涉事單位領到的“罰單”是:暫停其投標資格。具體為:中鐵一局、三局暫停3月;中鐵十六局、十九局、二十五局,中交一工局暫停2月;中鐵二十一局、二十四局,中水電三局,中交隧道局,葛洲壩集團,中鐵通號集團暫停1月。
一名鐵路工程系統的內部人士介紹,為了讓監理方更好地對施工方進行監督,一般而言,鐵路建設單位分別對施工方和監理方進行公開招標,但是,現在很多招標單位都是內定,大家都處在這個行業中,尤其是大型單位,大家互相都很熟悉,“即使是監理方在招標前并不認識施工方,但是工作中也會認識。”
上述鐵路系統內部人士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說,由于工程層層分包、非法分包等情況,導致層層抽取管理費,最后鐵路工程偷工減料都成了一普遍現象,“對此施工監理方也是睜一眼閉一只眼,都在推責任。”
這次,鐵道部文件通報顯示,中水電三局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天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大西鐵路南山上隧道進口仰拱設計為鋼筋混凝土,實際未安裝鋼筋。
鐵道部文件沒有說明“鋼筋混凝土未安裝鋼筋”的范圍有多大,但是,這種偷工減料還是讓上述鐵路系統人士匪夷所思。
他稱,像鋼筋混凝土工程屬于隱蔽性的工程,施工必須進行驗收,“像混凝土工程在水泥澆筑前,建設方必須通知監理方,而且監理方也必須派人在場,尤其是大型工程,有時得派總監和幾個監理進行監督,出現鋼筋混凝土無鋼筋的情況,這是雙方的重大失職。”
對此,政府采購法專家谷遼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稱,處罰得太輕,“按招標投標法規定,應將施工方拉入黑名單,禁止他們在這期間內的一切招投標活動。但現在鐵道部才罰一個月,基本對他們沒有影響。”
據文件通報顯示,鐵道部依據的是《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與招投標掛鉤辦法》《鐵路建設單位考核辦法》等法規文件作出處理決定。
谷遼海說,無論是依據《招標投標法》還是《建筑法》,對于這種行為都有充足的處罰依據,但絕對不止一個月或三個月。
對于重大工程的招投標活動,只有信息公開透明,才能體現公平競爭,才可能保證施工方的質量,一些具備實力的供應商也會愛惜自己的聲譽。但如果采購程序信息不透明不充分,招標過程不按正常的招標程序,會給工程留下種種后遺癥,如質量不過關,價格虛高等,尤其涉及鐵路這類人命關天的問題。
(實習生賴春華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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