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3-07 16:57:42
法官稱,因為金華建行提出案件涉及商業機密,要求不公開審理。隨機,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再開庭。
每經網金華3月7日電(記者 徐超) 2012年12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中國建設銀行金華分行經濟開發區支行,因為拖欠金華當地一家企業高達4650余萬元的債務長達8年未還,被企業告上法庭,銀行名下的辦公大樓也被金華當地法院查封做了財產保全處理。隨后,建行浙江省分行發表聲明,承認和企業因房屋租賃發生經濟糾紛,但對于企業提起的借貸糾紛訴訟,只字未提。
2012年12月25日,由于金華建行提出要對企業提供的借款合同的公章和簽名筆跡進行真偽鑒定,因此原定12月27日在金華婺城區法院審理的案件延期開庭。今天(2013年3月7日),被告金華建行和原告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之間的借貸經濟糾紛一案,在延期2個多月后,首次開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看到,該案案號為“(2012)金婺商初字第1219號”、案由為“企業借貸糾紛”,開庭時間為3月7日下午14時在法院第5法庭開庭。
開庭后,法官首先詢問原、被告雙方是否愿意先協商解決。之后,法官宣布清場,留企業和銀行進行協商。約10余分鐘后,企業方稱無法協商,要求依法審理判決。法官稱,因為金華建行提出案件涉及商業機密,要求不公開審理。隨即,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再開庭。
建行中標行政服務中心項目
金華建行和金華科技園開發公司間的經濟糾紛,源自8年前的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的招投標。
企業方和委托律師、浙江澤鑒律師事務所朱小燕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004年時金華政府計劃打造一個行政服務中心,把各個辦事窗口安置在一起方便辦事。但政府沒錢,所以選擇銀行出面操作,把辦公場所免費提供給各個機關。作為回報,銀行可在里面設置一個窗口,政府機關的賬戶都放在銀行。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獲悉的真實情況,當年金華市政府是計劃建造行政服務中心。記者獨家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整個行政服務中心的收入包括了土地招拍掛收入,土地招拍掛招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等招投標項目保證金的繳納。交易中心收費性存款,包括年交易服務費,場地租用費,信息委托發布會,交易席位費等。另外還有行政許可集中所產生的收費性存款。除了土地招拍掛收入、收費性存款等進入賬戶外,繳納的保證金在賬戶內又有一定的滯留期。這些款項加在一起,在8年前就是一個巨大的數字。而隨著房地產、工程建設的發展,政府業務量的擴大,這個數字還是逐年上升的。
當時,因為政府財力不夠,所以選擇采用招投標的方式,對象為銀行,只有分行以上級別的銀行可以參與競標。2004年,金華有資格參與招投標的銀行有5家,中農工建,還有當年叫金華商業銀行、現在已經改名的金華銀行。如果能在行政服務中心內設立一個營業網點,肯定是近水樓臺先得月,所以當年的競標競爭非常激烈。
最后,建行提供的競標方案被選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當時金華建行勝出的方案,就是選擇金華科技園開發公司所屬工業廠房科技園2號樓。因為科技園離金華市政府約5分鐘路程,擁有約200余個停車位。緊鄰2號樓還有2棟廠房,可以用做餐廳,又正好解決了行政服務中心大量工作人員的吃飯問題。
工期緊建行借錢搞裝修
中標后,緊接著的就是裝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獲得建行金華分行2004年5月10日做出的《關于對金華市政府統一行政服務平臺建設提供金融支持、服務的承諾方案》,里面提到將提供如下金融支持:
“提供完全能滿足目前以及今后行政中心發展需要的辦公場所與相應的裝修改造工程支持。提供平臺建設所需的科技、網絡、通訊工程設備、招投標信息發布所需的大屏幕點子設備及相關的軟件開發、升級等支持。提供平臺建設所需的辦公用品及輔助用品。提供其他方面的物質與財力支持。”方案提到,雖然所需財力是巨額的,但建行“完全能夠承擔”。
方案還承諾提供以下服務措施。“在行政服務中心平臺,我行將設立一個經銀監局批準、功能齊全的營業機構,為行政服務中心入駐部門與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方案最后提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平臺建設工作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頭緒多。因此建行金華分行“建立以陳根海行長為組長,黃旭東副行長為副組長,辦公室、計劃財務處、公司業務部、工程預決算審查中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市政府行政中心金融服務領導小組,并建立以開發區支行為主的基建工作班子。”
既然建行的財力可以承擔行政服務中心的裝修改造等,為何金華建行還要向企業借錢?朱小燕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時整個工程時間非常緊,但裝修??顝纳蠄蟮脚聛?,要走很多程序,花費大量時間。因此建行想到向房東即金華科技園開發公司借款裝修,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共計1500萬元,約定2004年6月11日借,2007年6月10日還。日后再向總分行匯報,把款項逐批下撥再還給企業。
建行的這筆借款,放在了建行金華分行江北支行,賬號開頭數字是“33067”。
再次開庭時間待定
12月14日,建行浙江省分行曾發布 《建行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營業正常,經濟糾紛正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聲明,稱“目前建行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營業正常,并未查封,只因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曾與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房屋租賃發生經濟糾紛,金華婺城區法院進行了財產保全。”
對于經濟糾紛,建行浙江省分行的解釋是:“真實的情況是2004年6月11日建行金華開發區支行曾與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商量租賃該公司所屬工業廠房科技園2號樓,并委托金華科技園開發公司裝潢。2004年6月15日,金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以金高新(2004)4號文緊急通知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不能將其危房并有特定用途的工業廠房改變用途用于出租,7月底建行金華開發區支行得知后告知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應停止裝修。此時,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已發生大量工程款,材料款約900萬元。
事后,經金華市政府牽頭多次協商,就損失一事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目前,正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建行的這份聲明,未提及借貸糾紛一事。
朱小燕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開庭前原被告雙方已經完成了舉證。對于銀行提出的對借款合同公章和簽名真偽的鑒定,因為案件臨時宣布休庭,是否已有鑒定結果暫時不得而知。此次休庭后,何時再次開庭,尚無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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