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 00:50:3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婷 發自廈門
每經記者 李婷 發自廈門
到“十二五”末期,福州海洋經濟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的33%以上。而作為這個目標實現的重要一環,近日福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閩臺(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發展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明確該園區將重點發展臨海裝備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服務三大產業,同時將提供諸多政策保障和優惠。
《意見》指出,福州給予財政資金、創新補助、金融、稅收、用地用海、人才、住房等多方面的政策優惠。如對新入駐符合園區產業導向和入園條件的臨海裝備制造產業:自項目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實際完成投資在1億~5億元 (含)的,給予企業投資額1%的補助;實際完成投資在5億~10億元 (含)的,給予2%的投資補助;實際完成投資10億元以上的,給予3%的投資補助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對列入省重點項目的園區企業用海,海域使用金省內部分減免30%。
此外,園區還將開展土地管理改革試點,優先保障園區建設用地。對入駐園區的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省、市鼓勵發展、列入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重大項目和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應 《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但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開發成本和相關稅費之和。
福州有關專家表示,福州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和富有特色的海洋經濟基礎。不過,無論在海洋經濟總量、產業結構、科技實力、人才資源等方面,福州與沿海先進城市和地區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福州發展海洋經濟,要在海洋產業轉型升級上求突破,充分利用現有基礎,促進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港口物流業、濱海旅游等主導產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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