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00:35:4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為加強償付能力監管,防范房地產投資風險,中國保監會昨日(6月5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關于清理規范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評估增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了解,《通知》已于5月底下發至各家保險公司。根據《通知》,此次納入清理和規范的范圍主要是兩類:一是保險公司以物權方式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二是保險公司通過設立或入股項目公司間接持有的、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根據《通知》要求,對于持有上述投資性房地產的保險公司,需要在昨日前向保監會報送包括每項投資性房地產持有目的和意圖、已經出租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租賃合同等文件。
接下來,保監會將對保險公司報送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逐項審核,對不符合會計準則和償付能力監管規定的,將責令公司調整會計報表賬面價值和償付能力報表認可價值,并區分問題性質確定是否對以前各期償付能力報告進行追溯重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保監會正在修訂投資性房地產的償付能力資產認可標準,目前此項工作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在新的認可標準發布實施和本次清理工作完成前,各保險公司應暫停執行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量政策,具體要求為:一是已經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以2014年3月31日賬面余額為基準,不得再確認新的評估增值;二是采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改用公允價值計量。
在保險業內人士看來,保監會此次規范和清理投資性房地產評估增值,旨在對一些公司可能存在虛高的償付能力指標“擠泡沫”。
目前,根據新會計準則,對于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方式,保險公司可以在成本計量和公允價值計量兩者中選其一。雖然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是國際保險業的趨勢,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保險公司可能存在濫用公允價值計量方式,對其所投資的房地產進行再評估增值,最終實現償付能力提升、粉飾報表的目的。
事實上,對于保險公司的這些“小動作”,監管部門早已有所警惕。日前,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媒體上發表署名文章,專門提及在 “房地產市場下行壓力較大,保險資金不動產投資的順周期風險值得關注”,陳文輝指出,在不動產價格上升通道中,有些保險公司通過不動產再評估的形式,增加了盈利和償付能力水平,也可能有一些泡沫。如果不動產價格下跌,則情形正好相反,其中的順周期風險需要高度關注。
此外,鑒于不動產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撐性作用,不僅要關注不動產市場本身價格的變化,而且要關注不動產市場分化所帶來的對經濟發展和相關金融產品風險的惡性循環,比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甚至還可能帶來的利率風險等。
數據顯示,2010年開始,保險資金正式開閘投資不動產。今年一季度末,保險機構投資性不動產規模754.87億元,總體規模不大,但較去年同期384.7億元的投資規模,增幅達到96.22%,增長速度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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