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0-27 09:52:46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際上是一場涉及3100多萬從業人員的利益再分配過程,《條例》相關細則的出臺并非易事。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韓冰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韓冰 發自北京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已近4個月,大部分配套政策仍未公布。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只是一個大的框架,今年下半年,人社部將在此框架基礎上制定進一步的細化方案。
對于李忠提到的上述工作安排,人社部僅在三季度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其余大部分配套政策法規仍未發布。
在上周五(10月24日)召開的人社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李忠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將制定出臺《條例》釋義,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并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考核和競聘上崗等方面政策。
《條例》亟須細化
《條例》被認為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它的發布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諸多爭議。
業內對《條例》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兩點:第一,《條例》內容過于“粗線條”,缺乏可操作性;第二,對于關系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工資、養老制度改革,《條例》并未有詳細說明。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該《條例》內容僅有10章44條,遠少于《公務員法》18章107條內容,也少于《勞動合同法》8章98條內容。此外,在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方面,《條例》只做了“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原則性規定。至于公眾所關心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會漲工資、怎么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問題,并未明確。
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條例》實際上只是對過去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確認。
“聘用合同制推行這么多年,為什么在很多地方只是流于形式?就是因為事業單位的養老問題、工資收入問題沒有解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果工資、社保等這些核心、關鍵問題沒有相關的配套改革制度,那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在《條例》施行一個月后,湖北省人社廳率先推出了一份“落地”文件,即《關于進一步深化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貫徹落實人社部出臺的上述《條例》。
不過,汪玉凱坦言,在人社部尚未對《條例》進行細化的前提下,湖北的這份“落地”文件并無太大意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關鍵還是需要人社部牽頭出臺工資、社保等配套政策。”汪玉凱說。
人社部將出臺《釋義》
在外界對《條例》細則呼聲高漲的背景下,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7月25日的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上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人社部將在今年下半年制定進一步的細化方案。
事實上,在《條例》施行之后的近4個月里,人社部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也在持續進行。
根據李忠的介紹,今年三季度,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全面落實和規范公開招聘制度,部署開展了整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突出問題專項行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回避和違規違紀處理的政策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際上是一場涉及3100多萬從業人員的利益再分配過程,《條例》相關細則的出臺并非易事。
對此,李忠在10月24日的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將制定出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釋義,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考核和競聘上崗等方面政策。
“配套細則的出臺不宜超過半年。”汪玉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細則與《條例》間隔的時間不宜太長,時間越長遇到的事情就會越多,否則會沖淡改革本身,影響《條例》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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