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1-28 09:41:41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飽受詬病的環境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或將得到較快解決。
1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涉及推動監管執法全覆蓋、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明確各方職責任務等主要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文件措辭嚴厲,指出要用“鐵拳鐵規”治理污染,為此在制度設計上亦有亮點,譬如要在環保部研究設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并在今年底前全面啟動環保排查等措施。
一位不愿署名的環保部專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這主要是為了落實四中全會決定的精神,加強環境監管執法,之前也一直在醞釀,現在環境問題嚴重是(文件出臺)重要原因。”
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通知》指出,“一些地方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環境違法違規案件高發頻發,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今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作關于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門執法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體現在環保執法不到位、基層監管能力嚴重不足、監管職責不夠明確。
沈躍躍介紹,一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采取“一來就停一走就排”等方式應付和逃避執法監管。
為此,《通知》提出了嚴格依法保護環境,推動監管執法全覆蓋;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懲治力度;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嚴格規范和約束執法行為;明確各方職責任務,營造良好執法環境;增強基層監管力量,提升環境監管執法能力等五項要求。
《通知》還要求,完善環境監管法律法規,落實屬地責任,全面排查整改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環境隱患問題,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向污染宣戰。
根據部署,2015年底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一次環境保護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所有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狀況,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等,依法嚴肅查處、整改存在的問題,結果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為重拳打擊違法排污,要求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
清理阻礙監管執法“土政策”
不作為、不依法作為等成為環境執法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之一。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孫佑海就曾公開指出,我國的環保執法,總體上保證了國家環境保護法律的貫徹實施。但是仍然存在突出的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嚴重存在,導致環境污染的形勢目前依然十分嚴峻。
《通知》提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健全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裁量權,強化對監管執法行為的約束。具體包括:推進執法信息公開、開展環境執法稽查、強化監管責任追究等。
研究在環保部設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市級以上環保部門要對下級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進行稽查。省級環保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政區域內30%以上的市(地、州、盟)和5%以上的縣(市、區、旗),市級環保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政區域內30%以上的縣(市、區、旗)開展環境稽查。
實際上,阻礙環保部門嚴格執法的一個較為關鍵的因素來源于地方對經濟發展的追求,因而出臺一些地方性的“土政策”。
上述環保部專家介紹,以前很多地方企業都掛牌“重點企業”,未得到地方相關部門同意,不得隨意對企業進行環境執法,實際上就是地方政府的不正當敢于和違法保護。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目前各地發現的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主要有:一些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提出各種的環境優惠的條件,比如說減半增收排污費、簡化環評審批、設立一些“寧靜日”阻礙強制性執法檢查等。
對此,《通知》要求,切實提升基層環境執法能力,支持環保等部門依法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并將清理情況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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