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24 09:19:00
3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企業4類改制重組行為暫時不征土地增值稅.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企業兼并重組再獲財稅紅包。
3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明確了企業4類改制重組行為暫時不征土地增值稅,其中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對改建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改建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南通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劉志耕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企業改制重組有利于優勢互補,免征土地增值稅有利于減少企業成本負擔,“但企業改制重組中涉及到土地增值稅的情況不是很多,免征該稅的鼓勵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企業重組免征土地增值稅
《通知》明確,本次免征土地增值稅范圍細分為四類情況,另外三種情況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通知明確,這些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通知明確,企業改制重組后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并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應以改制前取得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作為該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扣除。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相關負責人解釋道,此次出臺的企業改制重組土地增值稅政策,主要是對原有企業改制重組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規范與整合。一是延續了企業以房地產作價投資、企業兼并相關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二是規范了企業兼并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表述,將兼并納入合并,三是增加了享受土地增值稅優惠的企業改制重組形式,將企業公司制改造、企業分立兩種形式納入優惠范圍。
事實上,我國企業兼并重組過程中涉及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多個稅種,本次僅免征土地增值稅。劉志耕表示,“土地增值稅在企業改制重組的成本中占比較少,免征該稅的鼓勵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不過,《通知》指出,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多項利好助推企業兼并重組
近年來,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拆分加速推進。去年3月24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指出,兼并重組是企業加強資源整合、實現快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發展質量效益的重要途徑。
去年10月24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修訂版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行政許可并聯審批工作方案》,以及其它部委發布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對企業并購重組進行政策松綁。
雖然有利好政策“護航”,不過這些企業并購重組行為不乏失敗的案例,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按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去年已發生的并購案中有1742起并購已經完成,有85起并購最終宣告失敗,還有1373起并購項目還在進行中。
劉志耕認為,目前將近一半的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都是在炒概念。某些上市公司就是通過概念氣球把自己的股價炒上去。去年一些出事的公司,多數與并購重組有關。“投資者應該謹慎對待某些企業的概念炒作行為,增強風險識別能力。國家也應在企業改制重組松綁過程中,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 (實習生馮彪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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