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17 22:12:25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計算發現,胡麗娟在2009年末以36.84萬元出資入股,在中威電子上市后,在2013年3月底時,估算其投資回報理論上最高可達200多倍,每股成本為0.23元!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吳永久
近期,中威電子發布了定增預案,而發起人股東胡麗娟因涉今年上半年馮小樹案的負面報道,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和上市公司做出說明。
隨著案情的水落石出,因證監會處罰決定書未提及胡麗娟,目前她的身份仍然十分神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中威電子公告中,首次披露了胡麗娟在中威電子IPO前入股的詳細過程。
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核查
證監會在2017年8月18日下發了《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記者注意到,其中證監會有一點要求是:請保薦機構核查媒體對申請人發起人股東的負面報道情況。請保薦機構和律師核查相關股東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并就相關事項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影響發表核查意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證監會此處所說的申請人發起股東,就是今年上半年涉馮小樹案的胡麗娟,因此有不少偏負面的媒體報道。
根媒體報道,除了深圳世方聯,“胡麗娟”這個名字還布局了十余家實業、貿易類公司,并控股、參股了至少十家股權投資公司,或股權投資基金,并在美盛文化、申科股份、中威電子、勝利精密上市前入股。
首次披露胡麗娟入股詳細過程
在9月15日,中威電子發布公告《關于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 》 。公告披露,國信證券作為中威電子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人,會同申請人、申請人律師、申請人會計師就反饋意見所提問題逐項進行了認真核查及分析說明,并根據證監會反饋意見的要求提供了書面回復。
記者注意到,此前,對胡麗娟的股份來源、入股時間、入股價格等關鍵信息,中威電子未在招股書中進行任何說明。而這次國信證券詳細披露了胡麗娟在中威電子上的入股過程。
公告中稱,2009年胡麗娟從石興族、石旭剛處受讓杭州中威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為中威電子前身,以下簡稱“中威有限”)36.84萬元出資,當時按照1:25 的轉讓價格是當事人經過協商,參照中威電子當時的凈利潤水平、發展前景及合適的市盈率確定,與同期入股的其他外部投資者價格相同。 定價按照市場化方式定價,以預計中威有限2009年度實現凈利潤1,800萬元為基礎,折合每股收益約1.7元的基礎上,按15倍左右的市盈率確定為1:25的價格; 同時,根據胡麗娟所作出的情況說明以及對胡麗娟的訪談記錄,受讓中威電子股權系其看好中威電子發展前景所作的自愿投資,胡麗娟受讓中威有限股權系其自己持有、非代他人持有,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中威電子2011年10月12日上市,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 4000 萬股。上市后,胡麗娟持有中威電子股份數量為 105萬股,占比2.63%,限售期為一年。 之后公司高送轉,胡麗娟持有中威電子股份數量增至157.5萬股。 截至 2013年4月12日,胡麗娟已將上述股份賣出,不再為中威電子股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胡麗娟2009年末以36.84萬元的出資,在2013年3月底就獲得157.5萬股中威電子,計算一下就可知每股成本在0.23元。從公告中發現,當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何珊珊、章良忠受讓股價是1元/股,那上市后獲得回報率更高。若是按照2013年3月27日的49.32元計算,在不加上現金分紅的情況下,當初這36.84萬元變成了7767.9萬元,7767.9萬元是初始投資金額的210.85倍。
公告中同時稱,保薦機構和申請人律師認為雖有媒體因馮小樹案件而對胡麗娟存在負面報道,但該種報道均無切實證據表明胡麗娟入股中威有限、成為中威電子的發起人股東的行為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且截至本報告出具日,中威電子也未曾因胡麗娟曾經在中威電子的投資行為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或通知;胡麗娟曾經在中威電子的投資行為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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