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24 22:07:01
每經記者 周逸斐 每經編輯 陳 旭
3月22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2024年全國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標。
《指導意見》明確了基本原則,堅持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堅持積極有力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堅持依靠科技創新增強發展新動能;堅持以深化改革開放激發發展活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指導意見》提出的“堅持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的基本原則,與2023年發布的指導意見中把“堅持把能源保供穩價放在首位”的提法,有了明顯的區別。
今年能源工作目標明確
《指導意見》提出了2024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標。
一是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9.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穩產增產,原油產量穩定在2億噸以上,天然氣保持快速上產態勢。發電裝機達到31.7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96萬億千瓦時左右,“西電東送”輸電能力持續提升。
據國家統計局和國家能源局此前公布的數據,2023年全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為48.3億噸標準煤。其中,原煤產量47.1億噸,原油產量2.09億噸,天然氣產量2324億立方米。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約29.2億千瓦。
二是能源結構持續優化。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5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量占全國發電量的比重達到17%以上。天然氣消費穩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終端電力消費比重持續提高。
三是質量效率穩步提高。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取得新成效。煤電“三改聯動”持續推進。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處于合理區間。推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持續向好發展。科技創新成果應用取得新進展。
加快修訂可再生能源法
《指導意見》在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規部分提出,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能源法,加快修訂可再生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衛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采訪時表示,我國現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是以全額保障收購為核心機制,即國際上通行的固定上網電價機制(Feed- in Tariff,FIT),這對于推動我國風電光伏規?;l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風光電規模的不斷擴大及其發電成本的大幅度下降和補貼的退出,“雙碳”目標下可再生能源的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新的機制。
“可再生能源法修訂的重點,應該是確立未來一段時間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中非常關鍵的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制,明確消納責任主體、考核機制以及相應的制度建設等。”林衛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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