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18 20:18:52
制定了數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構建數據跨境流動的基本制度框架。在這個基礎上,國家網信辦等有關部門又制定出臺了一些配套性規定,比如,《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等,細化安全管理制度,為促進數據跨境依法、有序、自由流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每經記者 李宣璋 每經編輯 陳星
6月18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網絡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
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在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數據跨境流動已經成為一個國際性問題,大家都很關注。數據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已經快速與社會各方面融合,跟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國購物、跨境物流等跨境貿易活動中,都可能生成和傳輸數據,也都可能涉及數據的跨境流動。
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數據跨境流動變得越來越重要。我國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情況如何?
李長喜表示,數據跨境流動制度是數據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特別是我國作為數字經濟大國和數據大國,一直高度重視數據跨境流動,也注重通過法律手段推進數據跨境流動。
制定了數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構建數據跨境流動的基本制度框架。在這個基礎上,國家網信辦等有關部門又制定出臺了一些配套性規定,比如,《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等,細化安全管理制度,為促進數據跨境依法、有序、自由流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同時,網信辦注重結合發展情況,不斷調整和優化數據跨境流動制度,更好促進數據跨境流動。今年3月發布了一部部門規章《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這個規章進一步放寬了數據跨境流動的條件,收窄了安全評估的范圍。
“例如,如果要跨境購物,需要簽一個跨境購物合同,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如果相關個人信息不屬于重要數據和敏感個人信息,就可以自由流動,不需要通過安全評估、訂立標準合同或者通過認證。通過這種方式,促進數據更快地流動,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這些政策法規的確立,一方面規范了數據跨境流動行為,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相關企業更好地利用數據資源,推動數字經濟的發展。”李長喜說。
如今,網絡市場持續發展壯大,但同時也存在不正當競爭、虛假營銷等亂象。針對這一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司長彭新民表示,作為網絡市場的重要監管部門,市場監管總局積極做好網絡市場中競爭行為、價格行為、廣告、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監管工作,促進和規范網絡市場健康運行。
一方面,根據網絡市場發展的規律和特點,不斷完善相關立法,為網絡市場活動定規矩、畫方圓。
比如,推動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個人開辦網店可以將網絡虛擬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讓網絡市場準入機制更加優化;出臺《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劃定有獎銷售、價格促銷的“紅線”,嚴禁網絡經營者采取“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方式開展促銷,讓市場促銷更加規范;今年5月公布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治理網絡經營者“好評返現”“數據流量造假”“大數據殺熟”等問題,讓市場競爭更加有序。
另一方面,聚焦網絡市場領域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監管執法,為網絡市場活動保駕護航。近年來,組織開展優化平臺協議規則專項行動,重點督促指導經營規模較大、與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平臺企業,側重平臺內經營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對自身平臺規則和服務協議全面自查,指導854家平臺企業修改優化協議規則3680項。
還扎實推進“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督促平臺亮照、亮證、亮規則,讓廣大消費者了解商家的真實情況,消除網絡市場信息不對稱現象;開展互聯網廣告治理工作,重點關注直播帶貨廣告、彈窗廣告、“軟文”廣告等新型廣告形式,加大監管力度,2023年度共查處各類虛假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2.25萬件,有力凈化了互聯網廣告市場環境。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