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0-10-21 08:44:57
對于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項目,監管層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再發放平臺貸款。監管層希望爭取在三年的時間通過保全和核銷,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大部分風險隱患。
隨著清查工作告一段落,地方融資平臺這座冰山逐漸浮出水面。
無論從7.66萬億的貸款體量,還是披露出的2萬多億的風險敞口,市場各方似乎已經從早先的聞之色變轉為泰然處之。
在外界看來,地方融資平臺整肅颶風似乎正在轉移,但是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其實真正的攻堅戰才開始打響,“這就好比全面體檢和治療方案已經制定,下一步對問題貸款的不良資產剝離和清理才是最大的挑戰。”
據透露,現在不少銀行已經對新增平臺類貸款發出了“限貸令”。對于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項目,監管層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再發放平臺貸款。監管層希望爭取在三年的時間通過保全和核銷,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大部分風險隱患,并酌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平臺清理環環相扣
商業銀行人士透露,整個對地方融資平臺的清理工作概括為核清數據、建立臺帳、分類處置、緩釋風險四大環節,而在這之下按照監管層規定的時間安排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分解數據、四方對賬、分析定性、匯總檢查、統一會談、現場檢查六大階段。
他說,“從今年一季度以來,各地銀監局就開始組織對融資平臺的調研和清查工作。而在監管機構的要求下,商業銀行分別于7月底和8月中旬之前完成了對地方平臺貸款的數據分解和銀行、政府、平臺公司、當地銀監局的四方對賬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了對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分類定性工作。”
該人士透露,定性分析是整個地方融資平臺清理的核心環節之一。監管機構要求銀行按照借款主體本身是否具有還款能力進行分類,劃分為“全覆蓋、部分覆蓋、無覆蓋”三種類別。其中部分覆蓋指借款人自身現金流能夠覆蓋70%的平臺貸款敞口,無覆蓋指借款人自身現金流覆蓋小于70%。據此將對兩類平臺貸款進行剔除,一類是全覆蓋平臺貸款,可以比照正常公司類貸款;另一類是部分覆蓋和無覆蓋的融資平臺貸款,如商業銀行通過追加土地抵押、商業化擔保等方式做到對風險敞口全覆蓋的,可從整肅的平臺貸款中剔除。
對于平臺貸款的分類管理,一家大型商業銀行的信貸總監稱,其一是平臺公司承擔公益性項目、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如高速公路建設),目前不必在平臺中討論。
其二是涉及城市建設的融資,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具有穩定的現金收入來源,如城市燃氣、管網、輸電和一些污水處理系統建設等。這些是城市功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收益性都很好。
另一類自身收益性來源不足,如為了城市升級改造進行路橋建設、綠化等。“這類行為本身不產生收益,但就城市功能升級來說是必要的,未來一些遠期的收入作為還款來源,我覺得也是可行的。”
在此后進行的是數據匯總階段,經過對數據匯總整理后,銀監會要求針對地方融資平臺進行各方的統一會談,由中國銀行業協會和各會員行組成地方融資平臺債權管理領導小組及時從監管層取得平臺貸款的第一手資料。
對涉及三家債權行以上的貸款項目,必須要求相關債權行組建債權人聯席會議,最大貸款銀行為組長,第二大債權銀行為副組長對地方債務進行統一會談,會商平臺貸款的資產保全等各項工作。
消息人士稱,盡管數字有些超出預期,但是監管機構調查和商業銀行上報的數據仍舊給市場吃了一顆定心丸,目前平臺貸款風險可控,主要由于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主要投向經濟較發達的東部地區,大多有地方政府信用支撐,同時中央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加強了對平臺債務的管理。
清理保全劃定三年大限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銀行基本對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重新評估已經完畢,對貸款質量依據風險狀況重新準確分類,下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貸款進行處置,基本上進入整改保全階段。
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監管層希望爭取在三年的時間通過保全和核銷,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大部分風險隱患,并酌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對于平臺貸款整改保全的具體方法,該銀行人士稱,監管機構提出整體劃轉、分離保全、規范退出三大分類。符合或者整改后符合商業貸款條件的,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整體劃轉。
分離保全是對于屬于半覆蓋類的,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經驗收合格后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對主要以地方財政為擔保、以財政收入為還款來源的地方融資平臺,在保持原有債權債務關系的基礎上,增加新的擔保主體,追加土地和優質企業股權及有效收益權等合法足值的抵質押品,緩釋信用風險。
規范退出的是指對閑置不用、挪作他用以及潛在風險較大的貸款,采取清收或退出措施。
在對融資平臺貸款進行整改保全的同時,銀行人士表示,現在不少銀行已經對新增平臺類貸款發出了“限貸令”。對于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項目,監管層要求銀行不得再發放平臺貸款。
如果是新設立的平臺項目貸款,某大型銀行的分支行業務經理表示,現在平臺貸款審批通過的難度很大,有些項目須經相關部門審批,符合審慎信貸原則,明確合法的承貸主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項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展規劃等要求以及還款來源充足才能通過信貸審批部門的核準。
不過有銀行人士證實,現在銀行雖然對平臺貸款做了嚴格控制,但也并沒有完全停止。“放出去的天量貸款已既成事實,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收回,許多項目甚至需要進一步追加貸款,否則就成了爛尾工程,只能是且戰且退。”
有業內人士透露,管理層此前明確表示,在2010年6月30日前,經投資主管部門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并已開工建設的項目,商業銀行可妥善安排后續資金。
未來融資渠道應多樣化
對于監管機構對平臺貸款的高度重視和未雨綢繆,專家表示,其實,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風險現在還沒有真正實現,只有等到這些項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那時候才能清楚他們是否能還得上銀行貸款。
地方政府的這些貸款大多數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其本身不會有很高的投資回報率。這一點地方政府心里非常清楚,但他們仰仗的是這些基礎設施建成后當地的土地升值并以此獲取高額回報,這也是銀行之所以敢借給他們巨量貸款的底氣所在。但是如果土地財政的游戲無法繼續或者貸款成本超出地方政府的承受極限,那么,擊鼓傳花的最后一棒必將落在銀行的手里,而地方政府將成為那些不良貸款的最大欠債者。
正是基于此種擔憂,商業銀行對平臺貸款中存在的風險隱患進行了封堵,甚至退出。但是業內人士說,對平臺公司的管理需要疏堵結合。
該人士指出,在商業銀行對平臺貸款進行清理規范的同時,應該進一步充實政府平臺的資本金,降低負債率。通過各種辦法,增強政府平臺可持續融資能力。同時,政府平臺的經營管理也需要進一步的加強,要有充足的現金流,管理制度必須跟上去。
根據實際調研的情況,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對于確實有些償付能力較弱、資產負債率較高、自有資本金比較低的公司,要么增加資本金,要么適當縮減負債,或者抓緊續辦并落實擔保抵押手續。
“政府融資平臺的融資來源過度集中于銀行貸款,未來的融資渠道應更加多樣化,來自銀行系統的融資額應與其他渠道的融資額持平。”該人士建議,若平臺集團下面有上市公司,可以考慮多利用資本市場,進行定向增發或者配股;或以平臺下面的公司作為主體,在中央給定指標范圍之內發行公司債或企業債,把融資平臺的風險降到最低。
此外,有專家稱,如要完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融資體制,應該從償貸能力的評估監測制度、政府負債投資項目的監督機制等著手,形成更為完善的政府負債管理體系,以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支持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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