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00:56:14
何志成(經濟學家)
今年以來,央行行長周小川多次提及要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最近央行貨幣政策報告又明確指出: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對此,民間反響較大。而筆者曾在北京電視臺的節目中專門評點了此事。
但筆者要強調問號。因為推出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意味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將邁出關鍵一步,這一步是否能邁好,存在疑問,且此事本身也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首先,未來的存款保險制度是否意味著以前沒有該制度時,所有的存款都不保險,未來有了該制度,是否表示所有的存款都保險?存款保險制度是為了防范系統性風險,還是為了防范偶發性風險,此外,存款保險制度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險”,還是為了防范風險?
有人以為,以前無存款保險制度,存款就不保險,未來有了這個制度,所有存款都能被保險。如此理解是錯誤的,也是誤導。
中國銀行業至今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并非存款就不保險。其實,中國一直是存在存款保險機制的,只不過這個機制是隱形的。在老百姓眼中,中國的銀行業代表了國家信用,存款是最安全的儲蓄和投資資產。
但問題恰恰出在國家信用上。以前,銀行都是國家開的,即使近些年出現了許多中小型商業銀行,也是國家(銀監會)審批的。國家當然要對銀行的風險負債負責。問題是,現在許多銀行都不是國家開的,即使國家有關部門負責審查,但審查的資質也是“過去式”,不能完全保證“未來式”,更不能保證所有的商業銀行都不會出現經營風險。過去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是隱形的,是國家信用,而未來的存款保險制度是顯性的,不是國家信用。既然不是國家信用,就不可能實現所有的存款都保險。
按照國際慣例,能被保險的主要指儲蓄存款,而且是在存款保險機構上交保險費的那一部分存款。未來國家將不再承擔社會存款最后保險人的職能,承擔存款保險的機構是存款保險公司。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承保的也只能是有限度的保險。此事是好是壞,需認真分析和謹慎選擇。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和金融自由化市場化的必然產物。從某種意義上說,存款保險制度改革不僅是為了甩包袱,而是國家金融體制的一場深刻變革。
有了存款保險制度會出現哪些新情況呢?會出現更多私人銀行及以私有產權為主體的股份制銀行,還有存款利率的相對自由化。因此有個疑問:存款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險”,還是為了防范風險和提前糾錯!
近些年,雖然我們還未實行完全的利率市場化改革,但已引發由于存款利率上浮所導致的存款大戰,且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已被理解為所有的存款都沒有風險,它可能帶來重大金融風險!
真正的存款保險制度恰恰是為了防范金融業的不正當競爭,從根本上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金融危機,維護社會金融秩序的穩定,將利率市場化所導致的商業競爭規范在市場能夠接受的尺度內。這就回答了存款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險,還是為防范風險的問題。
好的存款保險制度應是為了防范惡意競爭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這種制度重在監管與自律相結合,通過事前防范,將賠付減少到最低限額。
如今,我們期望中國銀行業建立的存款保險制度改革,不只是一個大家湊錢保平安的存款保險機構,而是一個能夠獨立于央行和銀監會的“民間”銀行業監管機構、自律協調機構。中國的銀行業的確需要這樣的機構,這個機構由所有商業銀行自發組建,主要職能是從市場風險和自律的角度對所有商業銀行實行監管,而且是民主監管,大家監管。相對而言,保險賠付反而是第二位的,是很少發生的。如能把預警和控制等監管事項做好,甚至可能不產生保險賠付。
總之,未來的存款保險制度一定是更加突出“民間”的銀行業風險評估機制。換言之,這個制度能促使那些穩健經營、合規經營的銀行,繳費比例一定很低,存款的安全性更強。相反,如常常冒險,敢于高息攬儲,一到月末、季末、年末就帶頭搞存款大戰,它的保險繳費一定很高,同時提醒廣大儲戶,到這種商業銀行存款不安全。
我們為何一定要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為了給存款上保險,而是為了讓存款不發生重大風險。督促所有的商業銀行合規經營,正當競爭。存款保險制度雖然會提高一點點金融業的經營成本,但這個成本投入無論對商業銀行、對儲戶、對全社會都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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