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9 01:00:0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高翔 發自杭州
每經記者 高翔 發自杭州
《每日經濟新聞》于9月11日曾經刊文《擔保公司整頓樣本:湖州融資性擔保淘汰四成,呼吁開啟放貸》,對湖州擔保行業的洗牌和整頓進行了詳細報道。按照湖州市信用擔保行業協會的說法,“由于擔保行業正面臨著政策和市場兩個層面的大洗牌,一部分實力較弱的中小型擔保企業紛紛倒閉或歇業,轉型成為擔保公司今后發展的必經之路”。
擔保公司該如何轉型?在擔保公司的市場競爭和轉型升級中,政府應如何定位?溫州金改,給擔保公司帶來了哪些契機?帶著這些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了浙江省信用與擔保協會秘書長盧紹基。
在浙擔保公司平均放大不到3倍
NBD:據我們了解,一些浙江地區的民營擔保公司盈利困難,收入無法覆蓋日常開支。在您看來原因是什么?
盧紹基:從我行業協會了解到的情況看,目前擔保公司平均收取的費率在2%左右。而擔保公司的客戶又是由于抵押物不足,被銀行篩選下來的,信用度不高,因此2%的收益無法覆蓋風險。按照往常經驗,一家擔保公司,擔保放大倍數5倍,才能達到盈虧平衡點。但實際情況是,浙江省有600余家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約400億元,一年的擔保量在1100億元上下,平均放大倍數不到3倍,并未達到盈虧平衡點。
NBD:而在另一端,銀行近年來卻獲益頗豐。擔保公司有無與銀行共享收益的機會呢?
盧紹基:宏觀經濟環境趨緊后,部分銀行提高了與擔保公司的合作門檻,更有甚者對擔保公司存在所有制的歧視。如某國有大行規定,與擔保公司合作時,對政策性擔保公司的合作授信規模可以達到注冊資本的5倍,而民營擔保公司只能放大到3倍。另一家國有大行曾規定,只與注冊資本1億元以上的地市級政策性擔保公司合作。而銀監會也是站在避免銀行風險的立場,來對擔保公司實施監管。
NBD:不過,我們也不得不正視,部分擔保公司存在超出經營范圍違規操作的現象。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盧紹基:由于擔保費率過低,無法覆蓋風險,同時銀行的合作門檻又較高,因此擔保公司無法做大業務量,難以盈利。同時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的80%須存在銀行作為保證金,只能獲得定期存款甚至活期存款的收益。因此部分擔保公司鋌而走險,打起了擦邊球。而打擦邊球就會有違規行為的發生。
關鍵在“商業模式”
NBD:在您來看,化解擔保公司困境的關鍵是什么?
盧紹基:關鍵問題在于“商業模式”。擔保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經濟環境,要摸索出一條做強做大的路徑。而政府的職責在于順應這種商業模式,為本身具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擔保業務提供政策扶持,并為其正名。
NBD:從現有情況看,哪些商業模式是走得通的?
盧紹基:在浙江,擔保公司做得比較成功的商業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專心致志、干干凈凈做擔保業務。比如某民營擔保公司,放大倍數達到8倍,形成了規模效應,資本回報率達15%,為股東獲得了很好的回報。另一種是將擔保公司作為一個平臺,實現多元化綜合經營。同時股東們再另外成立小貸公司、投資公司等,為一些有成長性的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所謂“發現成長,培育成長,最后享受成長的結果”。在這種模式下,雖然擔保業務本身不賺錢,但“功夫在詩外”。
NBD:擔保公司摸索出適合自己的商業模式后,政府的職責何在?
盧紹基:對于政府來說,就應該順應這種商業模式。我個人認為,首先應該明確擔保公司身份。目前,擔保公司屬于金融機構還是普通中介機構,并未明確。名不正則言不順,也影響執法,不利于擔保公司發展。其次,適當地給予財政補貼。不過,財政補貼只能給到溫度和熱度,無法解決長遠發展模式的問題。最根本的,是順應擔保公司的商業模式,而非一味地嚴厲監管。
NBD:華鼎、中擔事件被曝光后,擔保公司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部分擔保公司也確實存在違規操作的行為。您如何評價?
盧紹基:我相信華鼎、中擔只是個案,并非主流,不宜將擔保公司一棍子打死。只要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存在,擔保公司就有存在的合理性。
解決互保危機,應正視擔保公司作用
NBD:湖州市公安局在經辦了一系列涉擔保公司案件后,曾提出建議,認為應重新審視擔保公司的放貸行為,建議有關部門放開對在保企業短期過橋貸款和委托貸款,您如何看待?
盧紹基:我完全同意。我建議政府出臺文件,明確擔保公司可以開展對在保企業短期過橋貸款(期限不超過1個月、利率不超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和委托貸款等業務。
NBD:目前,對擔保公司的監管和行政審批,是各省指定一個部門。這就造成在不同省份,擔保公司面對不同的監管部門的局面。您認為該監管模式對擔保公司有何影響?
盧紹基:的確,目前不同省份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面臨不同的監管和審批部門,比如浙江省是由中小企業局進行監管,而一些省份是金融辦,還有兩個省份是財政廳。這在某種程度上,會使擔保公司面臨不同的監管環境,面臨不同的寬嚴尺度。中小企業局將擔保公司視如己出,寓發展于監管之中,而金融辦則監管起來相對較嚴。舉個例子,江蘇有800多家擔保公司,浙江有600多家。而廣東同樣也是經濟大省,由金融辦負責監管,只有300余家。
NBD:溫州金改,對于浙江境內的擔保公司意味著什么?
盧紹基:我認為擔保公司要抓住金改的契機。首先,在經濟低迷的時候,擔保公司更能發揮自身作用。另外,溫州金改需要解決的就是“兩多兩難”問題(中小企業多,融資難;民間資本多,投資難),而擔保公司是解決這個問題的良好載體。不過,在金改的十二條任務中,并沒有專門論及擔保公司的條文,我認為是一個遺憾。
NBD:目前浙江地區中大型企業的互保危機仍未結束,債務如喉中魚刺,不拔不行。擔保公司在解決這場危機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盧紹基:我認為一些大中型企業由于互保而發生債務危機,恰恰是當時沒有重視擔保公司的作用所致。一些企業不愿意再支付2個點的保費,轉而找另一家企業進行互保,并自以為不會發生風險?;ケDJ降谋锥耸?,企業一旦出險,危機很容易蔓延開來。所以,是時候正視擔保公司所發揮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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