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3 00:48:53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近日,人社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四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擴大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投資范圍通知》)和《關于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養老金產品通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四部委允許企業年金投資范圍擴大至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特定資產管理計劃、股指期貨等。
此外,《養老金產品通知》規定,養老金產品資產不得直接投資于權證。
企業年金投資渠道擴大 /
《投資范圍通知》規定,單個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30%。其中,投資信托產品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10%。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的專門投資組合,可以不受此30%和10%規定的限制。
在企業年金市場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基金公司等機構均有參與,而此次放開企業年金投資渠道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和保險資金投資一樣,四部委對這些投資品種也都提出嚴格的比例限制。
如《投資范圍通知》規定:單個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投資于單期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分別不得超過該期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規模的20%。
《投資范圍通知》同時對企業年金投資這些項目的上限作出了規定:單個企業年金計劃基金資產,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專門投資組合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企業年金計劃基金資產凈值的30%。其中,投資信托產品專門投資組合的比例,不得高于企業年金計劃基金資產凈值的10%。
某養老險公司的王女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次相當于放開投資渠道,企業年金的投資渠道也更寬了,將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提升企業年金的投資收益。
養老金產品不得投資權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隨著企業年金投資渠道放寬,《養老金產品通知》此次也將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劃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型等類型。
《養老金產品通知》規定,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資產不得直接投資于權證,但因投資股票、分離交易可轉債等投資品種而衍生獲得的權證,應當在權證上市交易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
同時,《養老金產品通知》還對單只養老金產品資產投資比例也提出了比例限制。
《養老金產品通知》還規定,單只養老金產品資產,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養老金產品資產凈值的30%。
其中,投資信托產品的比例,不得超過養老金產品資產凈值的10%。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型、信托產品型、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型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型養老金產品,可以不受此30%和10%規定的限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單只養老金產品資產,投資于單期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分別不得超過該期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規模的20%。
其中,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型、信托產品型、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型或者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型養老金產品,可以不受此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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