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7-26 01:28:03
◎每經記者 凌建平 王晶
在A股市場,許多上市公司喜歡“講故事”,什么行業熱門他們就去投資什么,然后通過這些故事大把大把在市場“圈錢”。但融資到位以后,投資項目反復變更,投資額虛高,或者投資項目并不能為上市公司帶來業績提升的案例并不少。
近期,證監會加大了對上市公司增發、尤其是跨界增發的監管力度,正是為了防范上述情況的出現,最終損害投資者利益。
部分上市公司熱衷“講故事”
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一些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或玩跨界投資等行為,一方面說明宏觀環境欠穩,另外一方面也說明上市公司對其主業信心不大。而募集資金多次改變用途,從側面反映出公司前期對募資項目論證不夠縝密、戰略規劃不清;募集資金用途不詳,則表明上市公司存在忽悠投資者的嫌疑。
財經作家李德林也表示,現在的上市公司流行講故事,當故事不行了就換一個概念,事實上,這種做法在中國的資本市場十多年前就有了。雖然目前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跨界投資沒有硬性規定,但跨界需要資金、人才、管理等各方面的資源整合,能否成功是需要打一個問號的。如果因為概念比較熱就去跨界,顯然這類資金是很容易搞瞎的。
對于上市公司跨界跟風、增發巨額資金但用途不詳、以及投資項目不具備實質性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一系列問題,宋清輝表示,“在暫時沒有相關監管政策或解決辦法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講故事是零成本高收益的,故事講得好能夠輸送利益或牟取利益,這樣的故事恐怕很多上市公司都愿意一個接著一個地講下去。對此,投資者應該引起警惕。”
保薦機構難辭其咎
為何上市公司屢屢發生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事件?問題頻發的背后,作為保薦機構的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也難辭其咎。
“證監會或許因為人手有限,似乎對此類問題監管不夠,而一些不痛不癢的處罰似乎也沒有起到警示作用。要想避免增發亂象的出現,只有提高上市公司的違法成本,同時讓失責的中介機構承擔沉重的違法成本,才能夠起到應有的威懾作用。另外,建立健全中介機構黑名單庫,對于不合格的券商等中介機構,證監會可以讓其立即‘走人’。”宋清輝對記者表示。
李德林也指出,對于保薦機構來說,這些項目就是一門生意。他認為我國證券市場應該建立一種業績督導制度,將上市公司、中介機構以及中小投資者三位一體捆綁起來,在規定的督導期內,如果上市公司涉嫌業績造假或者出現其他違法行為,中介機構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中介機構就不敢冒險幫助上市公司“違法”。更重要的是,對于上市公司跨界較大的,證監會在審核時應加強監管,這是對投資人最大的負責。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一位副院長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升級與轉型用了四個字概括:任重道遠。同樣的,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他對記者表示:“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可以從五個方面加強。首先,從機構保護來說,監管機構必須秉持三公原則,強調自主性建設,堅決將圈錢的企業淘汰出局;其次,從市場保護來看,企業關于治理結構、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利益平衡等制度設計的重新考慮;第三,法律保護,加強落實法制建設;第四,資歷保護,包括券商、基金、協會等在內的相關組織,作為保薦機構或者責任方,有責任和義務防止上市公司造假。最后,自我保護,中小投資者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金融投資知識,去掉貪婪的心理,防止自身的合法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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