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寧:應對高校破產危機需要早作制度安排
2010-03-25 04:03:37
馮海寧
“隨著出生人口基數的下降,特別是隨著18歲到22歲適齡大學生青年數量的減少,某些高校,特別是某些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離破產可能不遙遠了。”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校長顧海良最近對記者表示,中國某些高校的破產危機并非聳人聽聞。
(3月24日《中國青年報》)
部分高校距離破產有多遠?根據顧海良的說法來推測,大概在10年左右。其實,2008年就有省部級官員指出,“5年后極有可能會有高校破產!”還有人認為,按照嚴格的財務核算制度,部分高校已經破產,再結合產出(教育人才、科研成果)來衡量,更進一步得到印證。但我們的高校目前依然活得好好的,原因就在于有政府兜著。
遺憾的是,有關方面沒有意識到潛伏的危機:一方面是不少高校舉債擴張的步伐沒有停止;另一方面隨著出生人口基數的下降,生源將會持續下降。
顧海良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國民教育體系高校的規模數量和結構布局問題。我以為,僅僅控制高校規模數量和調整結構布局還不夠,并不能避免高校破產以及破產所帶來的麻煩。即使現有的高校規模數量不增加,但由于生源減少和債務危機,某些高校也逃脫不了破產的命運。惟有正視這個現實,并早做準備,才能避免更大損失。
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不但看不到現實危機,而且還在為高校擴張進行辯護。例如,教育部負責人2007年表示,“部分高校‘破產說’言過其實,教育不會成為第二個國有企業?!崩碛墒牵坏咝T谛H藬迪啾冗^去增加數倍,而且固定資產增加了數千億。顯然,這樣的目光太短淺,這種漠視危機的態度也讓人深為憂慮。
民辦高校和公辦高校,最有可能率先倒掉的當然是某些缺乏特色的民辦高校,公辦高校由于政府兜著,活的時間相對要長一些。我以為,民辦高校破產需要制度安排,公辦高校破產同樣需要制度預防。我國目前尚未制定有關高校破產的法律法規,所以一旦高校破產可能會手忙腳亂。
即使各高校有自己的生存之道不易破產,我認為早作制度安排也能起到警示作用,更何況目前某些高校按財務核算制度來講實際已經破產,要優化教育資源必須讓該破產的高校破產,不破產的話是對資源的嚴重浪費。因此,我建議有關方面既要對高校情況進行摸底評估,又要在制度上對高校破產程序作出相應安排。
顯而易見,由于高校的特殊性,高校破產要比國企破產更為復雜更難以處理,不但是資產、債務上的問題,教師及行政、后勤人員安排上的問題,而且學生后續的教育以及文憑等問題也要作出周密安排。既不能讓高校的有形與無形資產在破產過程中損失,更不能讓某些高校破產成為無辜學生的噩夢。
據報道,去年澳大利亞4所私立大學因破產倒閉,致使約2700名外國留學生失學,其中包括近千名中國留學生,但由于澳大利亞有完善的教育管理體系,據說這次高校倒閉不會對學生影響很大。如果我們某些高校有一天破產倒閉,會不會影響學生呢?這個問題值得追問。
對高校破產早作制度安排,我以為能讓教育部門和高校認識到高校資源將過剩,樹立憂患意識,進而遏制高校的盲目擴張,促使高校真正回歸理性,也能讓納稅人意識到可以不養活某些瀕臨破產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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